樊於期(?~前227)
戰國末年秦國將領。明嘉靖十三年(1534)、清光緒二年(1876)《蠡縣志》均記樊為蠡縣南莊村人。秦王嬴政十年(前237),樊於期任秦國將軍。翌年與王翦率兵攻打趙,取鄴(今河北臨漳西南)等城,繼而攻占平陽(今磁縣東南),大勝,殺趙將扈輒。秦王嬴政十四年(前233),他率軍攻打趙國,被趙國大將李牧擊敗后不敢回秦國,后逃往燕國。秦王大怒,將其父母宗族全部殺害。秦王嬴政二十年(前227),秦國滅趙國后兵至燕國南界。燕國太子丹懼怕,準備派荊軻去刺殺秦王。荊軻對太子丹說:“今秦王用黃金萬兩,封邑萬家的重賞捉拿樊將軍,如果拿樊將軍的人頭和燕督亢的地圖去獻給秦王,秦王必然高興的見我,那時我可趁機刺殺秦王,以報太子大恩。”太子丹沉默無語。荊軻知道太子不忍心殺害樊於期。便自已去見樊於期說:“秦王與將軍可謂有深仇大恨,父母宗族都被他殺害,現在又重賞緝拿將軍,你難道沒什么打算嗎?”樊於期仰天長嘆,痛哭流涕:“我每想到這些,真是恨入骨髓,就是想不出什么好辦法來。”荊軻說:“今我有個計策,即可解燕國的憂患,又能報將軍深仇,你看怎么樣?”樊於期問是什么計策,荊軻便將對太子丹說的話重述了一遍。樊於期赤膊取長劍在手說:“我朝思暮想要報這切齒之恨,今日幸得指教!”遂自刎。后來,荊軻刺秦王雖未成功,但樊於期為國家甘愿一死,至今仍為人們所敬仰。他死后,其遺骸葬于故里南莊村,后人立祠祭祀。據清《蠡縣志》載:“南莊有大冢,呼為樊將軍墓。舊有廟碑,今俱廢。”
丁好禮(1293~1368)
元代大臣。字敬可,蠡州(今蠡縣)人。初在戶部任職,做中書掾,后授戶部主事,繼之提為江南行臺監察御史,后復入戶部為員外郎、郎中,升侍郎、尚書。任職期間,廢除京畿漕運使,建議在通州設置漕運司,講究漕運利病,規定各種規章制度,便民交通。當時國家多事,國庫財銀用之將空,他主持從財銀里節下浮費,用于國家建設。后歷任參議中書省事、書侍御史、遼陽行省左丞,且留職樞密副史之職。至正二十年(1360),拜為中書參知政事。時災荒較多,京師大饑,天壽節朝廷計劃按慣例舉行大宴會,他上疏言:“今民父子有相食者,君臣當修省,以弭大患,宴會宜減常度。”但皇帝未采納他的意見。他深知朝廷腐敗,奸佞當道,便要求皇帝恩準他此后不再理朝政諸事。元至正二十七年(1367),再被啟用,拜中書平章政事,但由于時常與人政見不和,又辭職。順帝念其為人剛毅耿直,公而廢私,又終生效忠于朝廷,特封他為趙國公。翌年,明軍攻占京城,元朝滅亡,有人勸他前去拜見明軍主帥,好禮怒斥道:“我以小吏致極品,爵上公,今老矣,恨無以報國,所欠唯一死耳。”過了數日,主帥召他前去,不肯,被殺于齊華門。
劉禹(1431~1503)
明代大臣。字汝器,號靜庵。蠡縣北忠衛村人。明成化二年(1466)進士,初授監察御史,當時,陜西科舉考試舞弊現象嚴重,劉禹受命蒞陜西監督科考,整肅選才秩序,到任后,趨利避害,革舊布新,重用公正清廉之官員統掌“三法”,查處殉私舞弊之腐吏,深得民心,被提升為蘇州知府。在蘇州任職期間,秉公辦事,嚴明執法,蘇州地區婦孺皆知,聲譽極佳。經吏部尚書舉薦,調任山西省左參政,分管澤、潞、遼、汾四州政事,當時這一帶很不安寧,饑民逃荒,盜匪四起,劉禹到任后一面緝拿盜匪,一面開倉放糧,安撫饑民,保住了一方平安。后升任福建省右布政,赴福建任職不足一年,奉旨遷為督察院右副都御史,總督南京國家的糧庫儲備。當時,南京地區積糧大戶囤積居奇,欺行霸市,低價收購,高價售出,很多饑民流離失所,劉禹到任后,下大力整治,對惡霸繩之以法,很得民心。他勤政數年,積勞成疾,明弘治六年(1493)辭官回家,沿途受到百姓和官員的熱情迎送,都贊賞他的清廉正氣。病逝后,進士、吏部郎中馮蘭(蠡縣大百尺人)撰文,進士、四川道監察御史王凱(蠡縣東北寺人)篆書,進士、余杭知縣冉繼志(蠡縣萬安人)書丹,為其立碑。
李塨1659~1733)
清初思想家,教育家。字剛主,號恕谷,蠡縣西曹家佐人。康熙年間舉人,顏(元)李(塨)學派代表人物。李塨出生于殷實家庭,自幼聰慧過人,清康熙十七年(1678),考入縣學為生員。康熙二十年(1681)遵父囑拜顏元(習齋)為師,他勤奮好學,博采眾家之長,除拜師顏元學禮外,先后學琴于張函白,學射于趙錫之、郭金城,問兵法于王余佑,學書于彭通,學數于劉見田,后赴浙江學樂于毛奇齡。康熙二十九年(1690)中舉,三十九年(1700)入京會試,落第,被左都御史吳涵聘為家庭教師。他撰寫的《大學辨業》一書由吳涵出資刊行,名動京師,少宰徐秉義、相國王琰、侍郎許三禮等都與其論學。
李塨除在家鄉和京師講學議政之外,還先后助郭金城治理浙江省桐鄉,助溫益修治理河南省郾城,助楊勤治理陜西省富平。時富平地方秩序紊亂,他主張“治亂國當以嚴”,首先要“禁斗爭、止賭博、勤聽訟、減催科、除強恤弱”。然后再“旌孝弟、崇學校、選鄉保、練民兵、勸農耕、興水利”。在其指導下,不到一年,富平“百廢俱舉”、“政教大行”。關西學者聞風而至,跟隨他學禮、兵、樂、農,研究儒家經典。
康熙五十七年(1718),李塨任通州學正。任職3個月后,辭官回故里,“力農臻富”,成為當地有名的鄉紳。他依據顏元的“墾荒、均田、興水利”,提出更為具體的主張,諸如“洫溝開而灌溉興,田必沃、稼必茂,一畝可敵陸田數畝,是益田也”等等。李塨講學,重體育,曾提出“一人動則一人強,一家動則一家強,一國動則一國強,天下動則天下強”。且身體力行,對學生既教文又教武。他既是學者又是武術家,尤精劍術。武俠竇爾墩曾向他拜師學藝,他創編的“青龍十三劍”流傳至今。
雍正九年(1731),李塨曾兩度到保定蓮花書院任《畿輔通志》總裁,后因病辭去。晚年,李以“躬不逢時,時道者眾,乃寄情于書,以昭后世”。他的著作主要有《小學稽業》、《大學辨業》、《學樂錄》、《青龍十三劍》、《擬太平策》、《閱史郄視》、《論學》、《周易傳注》、《詩經傳注》、《恕谷后集》、《田賦考辨》。李塨在學術上注重實學,反對死讀書的學風,他認為“紙上之閱歷多,則世事之閱歷少;筆墨之精神多,則經濟之精神少”。李塨注重實踐,提倡“智以事練之”。在時政上他反對封建豪強兼并,提出“耕者有其田”的設想。他說:“所以無立錐之地者,以豪強之兼并,今立之法,有田者必自耕,勿募人代耕,惟農有田耳,非均田則貧富不均,均田第一仁政也。”在古今觀問題上,顏元教他要“厚古”,李塨則勸顏元不要“盡執古法”,要“宜酌時宜”。
顏李學說在當時社會具有一定進步性,并在中國教育史上有重要地位。1919年,總統徐世昌想利用“顏李學說”治理國家,興建了不少“四存”學校。新中國成立后,顏李學說也受到重視,成立有“顏李學說研究會”。郭沫若對顏、李學說有很高的評價,并著有《顏習齋與李恕谷》一書。
陳幼云(1879~1909)
教育家。原名陳兆雯,蠡縣潘營村人。清光緒二十九年(1903)春,考入保定直隸師范學堂。同年秋,自費東渡日本留學,翌年暑假返回鄉里,倡導和贊助創建鄉村小學近百所。光緒三十一年(1905)七月,在日本參加孫中山組織的中國同盟會,積極參與以“驅除韃虜,恢復中華,建立民國,平均地權”為綱領的政治活動。他返鄉到保定,受聘于崇實中學,以教員身份,秘密組建同盟會河北支部。他一方面積極響應中國同盟會“不革命決不能立憲”的主張,進行革命宣傳;一方面在保定軍官學校、師范學堂和其它高等學堂中發展急謀改革者加入中國同盟會。光緒三十三年(1907)夏,中國同盟會河北分會成立,公推陳兆雯為會長,自此以字幼云稱呼。當時清政府防范革命活動甚嚴,他唯恐日久事有泄露,宏志難以實現,便與同盟會員靳東閣、王國光等13人借保定西關訥公祠公立高等小學堂之基,拓為中學,進行活動。是年十一月二十八日,稟準督署立案,定名為保定育德中學。陳幼云為監督(校長)。時全校教職員均為同盟會員,學校初創,百事待舉,他身先士卒,在萬難之中挺身而進,以育德中學為集會場所,聚集讀書青年,作為中國同盟會在保定活動的秘密據點;他以改良教育為宗旨,使學生用所學的知識去充實民眾生活,扶植社會生存,發展國計民生。他還注重與陸軍軍官學校的學生往來,吸收各界富有革命思想的人加入同盟會。陳幼云歸國時,各地爭相聘請,但他為謀教育建樹,以革命為己任,堅持在育德任職。由于他忘我操勞,身患肺病,友人相勸,他卻說:“我既加入革命黨,生死早置之度外,何懼勞苦!”終因病情日益惡化,于宣統元年(1909)八月病逝。
1936年,育德中學在校內修建“幼云堂”,堂室正面墻上鑲有陶瓷燒制的幼云肖像,下面是刻在漢白玉石上的《幼云堂記》碑文,撰寫著陳幼云生平事跡,供后人瞻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