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佩之(1912~1997)滿城人。1938年6月參加晉察冀第一軍分區戰線劇社,任音樂隊長,1940年入華北聯合大學音樂系學習。194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。
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期間,始終堅持深入部隊第一線。1945年8月至1949年8月在晉察冀軍區抗敵劇社隨部隊一邊作戰,一邊譜寫歌曲,1946年看到戰士們擦好三八槍,英勇上戰場,連續繳獲大批美國槍的動人情景,連夜譜寫了《戰斗進行曲》,以簡練、順口、好唱的特點,深受戰士們喜愛(解放后被選為“革命歷史歌曲”并作為中央電視臺播放歌曲之一,還是電影《戰火中的青春》、《大決戰》的主題曲)。1947年秋,在大型歌劇《不要殺他》一劇中,與張非、徐曙等合作為該劇作曲。該劇是反映晉察冀野戰軍模范執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、軍民魚水情的一部優秀歌劇,后編入《平原文藝叢書》。1947年春與張非、丁平等合作,為歌劇《李大娘送子歸隊》作曲。還創作了歌曲《戰場上立功勞》、《野戰軍勝利多》、《繳支美國槍》、《蔣軍必敗》、《一桿紅旗》等歌曲。
新中國成立后,歷任北京軍區戰友文工團管弦樂隊隊長、曲藝雜技團團長等職,抗美援朝期間兩次赴朝鮮慰問志愿軍。1965年轉業任北京文工團團長、北京市河北梆子劇團團長。為政協北京市第五屆委員會委員、第四屆文聯理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