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之平(1902~1965)又名王茂臣、王如松。滿城王辛莊村人。17歲考入保定育德中學,因家庭困難,不能交納學費,入縣立師范學校學習。1925年初加入國民黨,并加入共青團,同年3月轉為共產黨員。時值國共合作時期,王之平以國民黨名義進行工作。為援助上海因“五卅”慘案罷工的工人,發動學生罷課并向社會募捐。
1925年畢業后,王之平任滿城縣國民黨部常務委員,與何厚之、陳觀民等在農民和小學教員中進行黨的工作。國共分裂后和劉寧一、周幼農、羅玉川、田坪等人一起,揭露國民黨的反動行徑,鞏固和發展中共黨組織。之后,又到清苑、徐水、新城、唐山和北京等地任小學教員,并秘密進行黨的活動,先后和中共保定市委、河北省委取得聯系,在清苑、新城(今高碑店)發展反帝同盟組織,在徐水、唐山發展黨團組織。
1934年5月,因叛徒告密,在北平第九小學被捕,經河北省國民黨部和憲兵三團審理,被判刑8年。1937年8月,國共第二次合作,王之平獲釋出獄,由八路軍南京辦事處介紹到延安陜北公學學習。1938年2月,從延安陜北公學畢業后,要求到敵后做武裝工作。之后,被分配到晉察冀軍區三分區工作。5月,經羅玉川、田坪證明,恢復黨的關系,先后任分區政治部敵工干事、組織干事和巡視班長、團政治處主任、軍分區衛生處政委、晉冀軍區軍政干部學校政委。
新中國成立后,王之平任河北省軍區政治部主任、華北軍區直屬政治部主任、北京軍區軍事法院院長、河北省軍區副政委兼天津警備區第二政委等職。1957年在擔任北京軍區軍事法院院長期間,參加了對日本戰犯的審理工作。他作為公訴人,夜以繼日核查事實,查找證據。僅戰犯鈴木啟久所犯各項罪行的證據,就有被害人及家屬的控訴書181件,證人證詞45件,查詢筆錄89件,調查報告1件,照片38張。為保證審判符合法律規定、原則和程序,王之平做了大量細致、艱苦的工作,
1955年,王之平被授予少將軍銜,1957年獲二級獨立自由勛章和一級解放勛章。1965年5月29日在北京病逝。